人事处是学院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工作;
(2)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配套政策的制定;
(3)教职工的招聘、录用、合同及其他用工管理工作;
(4)负责教职工的调配工作;
(5)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工作;
(7)负责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
(8)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9)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11)负责新入职教职工的培训工作;
(12)负责兼职教师的薪酬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