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通知
各相关人员: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021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做好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学、思政、教辅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及近两年入职而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与内容
依据高校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知识与能力、个人发展三大维度,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混合学习、通识与个体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岗前培训总学时不少于 14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 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 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 56学时。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认定的承训点负责实施,主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名师分享、录像观摩等方式进行。上课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大礼堂;集中培训时间:2021年8月22日至8月26日。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陆省高师中心线上学习平台(http://hubeigs.zymreal.com/resource)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末尾字母“X”为大写)。线上学习时间:2021 年7月14 日-8月27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三)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由各参训高校负责,研修内容主要包含师德师风、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类课程设计与实践、科研导引等,重点突出实操性和实效性。各高校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同时,鼓励各高校创新培训内容、形式和手段,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组织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专业团队指导新入职人员发展,搭建校级层面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校本研修期间,各高校还应根据岗培课程论文撰写要求,指导学员撰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
校本研修须在8 月27日前完成。
三、考核与评分、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与评分
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组成,单门成绩有效期两年。
1.《教育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 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2021年《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时间为8月28日。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60%+集中培训评分×15%+校本评分×15%+线上学习评分×10% 。
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师中心组织专家对学员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 100分。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系统(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系统”)提交,并由高校对学员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过岗前培训系统提交省高师中心。各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初审,凡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一律不允许提交。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 2021年 8 月23日-27 日。
集中培训评分由承训点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 100分。承训点须于 2021 年 8 月 23日-27日通过岗前培训系统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集中培训于8月27日前完成)。
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高校须于 2021年 8月 23 日-27日通过岗前培训系统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校本研修于8月27日前完成)。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 40学时,计 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线上学习于 7 月 14日-8月 27日完成)。
(二)结业发证
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课程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四、网上报名与收费
1.网上报名
各参训高校应及时通知参训及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补考人员: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学员网上报名时间:7月1 日—7月10 日
参训高校、承训点确认时间:7月1日—7月11日
报名及确认网址:http://39.100.64.169/
照片要求: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114像素,高度156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格式:JPG/PNG;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因照片不合规,导致该生无法参加考试,相应结果由考生和高校承担。
2.收费
依据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培训收取培训费 440元/人、线上学习费 80元/人、考试费 120元/人,共交费640元/人。补考免收考试费。
3.缴费方式
岗前培训所有费用一律有学院收齐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缴费于承训点。
户名: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荆州东方分理处
账号:4205 0162 6155 0000 0040
纳税人识别号:52420000329552564N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特1号
注:请在摘要栏中写明报名人员姓名及费用项目(如:张三+640岗培相关报名费)。
五、培训要求
1.学员必须自觉参加全部教学活动及各班(小组)组织的活动。
2.认真听讲,勤做笔记,不做任何影响课堂教学的事情。
3.课堂内不得抽烟,不得接听手机。
4.集中培训、校本研修期间,任一阶段学员旷课累计三个半天者,
相应评分计为 0分。
附件:时间表
平台 | 事项 | 时间安排 |
岗前培训系统 | 学员报名 | 7.1-7.10 |
高校、承训点、中心审核 | 7.1-7.11 | |
承训点缴费 | 7.11前完成 | |
线上学习平台 | 学员线上学习 | 7.14-8.27 |
线下学习 | 集中培训 | 8.27前完成 |
长江大学 | 8.22-8.26 | |
校本研修 | 8.27前完成 | |
岗前培训系统 | 集中评分提交 | 8.23-8.27 |
校本评分 | 8.23-8.27 | |
论文提交及审核 | 8.23-8.27 | |
学员打印准考证 | 8.25-8.27 | |
线下学习 | 笔试集中考试 | 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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