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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岗前培训的通知

作者:主编 时间:2023-07-08 来源:本站原创

学校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鄂高师[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聚焦高校新入职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着力高校新入职教师职业引导,帮助参训学员掌握基本工作规范,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立足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和专业发展,帮助新教师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科研基本方法。

二、培训对象

1.2023年入职到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从事教学、思政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2023年以前入职到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从事教学、思政工作,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参加岗前培训,需符合《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教师〔2014〕5号)文件要求

三、培训内容、方式

依据高校新入职教师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教师的理想信念与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与法治素养、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职业规划与心理健康四大维度,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融合学习、通识与专业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岗前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4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 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56学时。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认定的承训点负责实施我校集中培训承训点在长江大学,主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名师分享、录像观摩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原则上8月23日前完成。集中培训主要围绕以下专题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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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录省高师中心线上学习平台(http://hubeigs.zymreal.com/resource)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录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末尾字母“X”为大写)。线上学习时间:20237月20日-8月30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三)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由各参训高校负责组织,研修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类课程设计与实践、科研导引、帮扶培养等,突出实际性、实操性和实效性,帮助新入职教师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

各参训高校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同时,鼓励各参训高校创新培训内容、形式和手段,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组织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专业团队指导新入职教师发展,搭建校级层面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校本研修期间,各参训高校还应根据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指导学员撰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校本研修须在8月30日前完成。

四、考核与评分、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与评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成绩组成,单门课程成绩有效期两年。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二门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二门课程考试在8月25日进行,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二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线上学习评分与校本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课程论文评分×60%+线上学习评分×30%+校本评分×10%。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师资培训平台”)提交,并由参训高校对学员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过师资培训平台提交。各参训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初审。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238月20-30日。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线上学习于7月20日-8月30日完成)。

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参训高校须于2023年8月20-30日通过师资培训平台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校本研修于8月30日前完成)。

(二)结业与发证。四门课程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四门课程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免费参加次培训和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五、网上报名与收费

1.网上报名及审核。各参训高校应及时通知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报名教师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各参训高校须对报名教师的参训参考资格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系统中参训高校审核通过教师视为参训高校同意报送的最终确定人员(即缴费、参训、考试人员)。

照片要求: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114像素,高度156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格式:JPG/PNG;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因照片不合规,导致该生无法参加考试,相应结果由考生承担。

补考人员用户名:身份证号   

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末尾字母“X”与去年注册时填写的一致,注册时是大写就大写,是小写就小写)。

学员网上报名时间:7月8日--12日

参训高校、承训点审核确认时间:7月8日--13日

报名及确认网址:http://peixun.ebaomin.com/

2.收费。依据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线上学习费8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补考免收考试费。培训费、线上学习费、考试费由参训高校统一收取后交所属承训点。承训点收取的培训费,用以支付本点集中培训阶段的各项开支,线上学习费、考试费以对公转账的形式,于7月20日前上交省高师中心(湖北大学);承训点缴清各项费用后,务必详细填写《2023年岗前培训缴费登记表》(此表另发),并将该表发送至省高师中心邮箱hbgszx1987@163.com。

3.缴费方式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参训人员的培训费、线上学习费、考试费(共计640元),由学校人事处苏芳老师统一收取后交所属承训点(长江大学)。收款人:苏芳,收款的农业银行卡号:6216710790007057279

转账时要备注“姓名+岗培+金额”,以便收款人核对名单和缴费金额,付款人应将付款信息截图私发给苏芳。   

六、长江大学承训点集中培训安排

(一)长江大学承训点所属参训学校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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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江大学承训点集中培训安排

1.集中培训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8月19日

2.上课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大礼堂

3.培训要求

1)学员必须自觉参加全部教学活动及各班(小组)组织的活动。

2)认真听讲,勤做笔记,不做任何影响课堂教学的事情。

3)课堂内不得抽烟,不得接听手机。

4)集中培训、校本研修期间,任一阶段学员无故缺勤累计2次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我校培训管理部门和联络人

1.培训管理部门:人事处(地点:行政楼一楼109室)

2.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孙昌龙13997561066

周燕燕17771649980

 13545052705

 

 

                       人事处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