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我校下列人员拟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至30日。
公示期间,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名单如下(共51人):
田辉、孙菲菲、张启煊、王嘉琪、李鹏、官敏、徐煜、苏芳、周雅君、葛晓荣、杨妍、胡玉、刘君霞、秦雯、曲鹏宇、牛学清、杜淑丽、张睿豪、冯晓苗、何华东、单婷婷、李琰、李佳明、黄陈园、邹思美、章晶、齐咏云、路凯、何晓、张敏、张国莉、李亮、龙昌保、袁敏、李娜娜、刘书婷、余鹏程、魏玉梅、王亚丹、张维、姜林林、向高宏、师顾雨、张紫递、张继芳、沈鸿、谈聪、夏沁怡、唐金殿、李豪、胡鑫雷
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苏芳、肖珂
联系电话:8337988(纪检监察处),4172187(人事处)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丽丽
传真:(027)87327255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1416室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