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我校下列人员拟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8日至12日。
公示期间,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名单如下(共52人):
陈雪芹、郑好、刘璐、刘万、高美凤、李子甜、郑进仪、瞿侨利、肖宇航、沈玉婵、孙开萌、朱发帆、王珂玥、肖文曲、刘圣典、李和荔、梅梦洁、秦欢、吴仁全、宗雨欣、鲁若兰、文浩、高锦良、向好好、郭敬、张登辉、周江明、文梓浩、李迪、王涵、冯甜甜、代露凯、段伟、薛希龙、付锦涛、何志强、李刚、刘丰、李玲懿、聂胡艺、龚燕、刘亚博、万晓乐、李繁星、李航、赵茜、孙培媛、陈曼婷、王煊、汪钰玲、聂书娣、孟祥高
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苏芳、肖珂
联系电话:4172187(人事处),8337988(纪检监察处)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丽丽
电话:027-87371633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桂元路67号A座411(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