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度高校系列职称自主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开展 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文件要求,经评委会认定评审,现将通过评审、转评或认定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评审讲师任职资格(2名)
岳呈恺、周梦竹
二、转评讲师任职资格(4名)
张巧云、龚芳、肖先文、胡强
三、认定助教任职资格(58名)
杨梦清、杨小雨、姚顺、雷皓然、唐星星、谭凤娟、付彩霞、魏雪姣、李颜、殷容容、代子贤、周婷、任春花、黄莹华、蔡星草、李国鹏、徐彦卿、伍俊、魏晓倩、柴梦圆、李昕怿、熊钰豪、潘秋铭、朱系心、余金娥、熊平远、史书静、张盼盼、杜娇、周丽皎、杨如月、张灵芝、李诗彤、郭辉、刘群、秦芳、涂毅超、张志红、郑扬洋、雷旭、文星子、李素倩、高艳霞、孟文、林一达、赵梦柯、康佳悦、路 凯、吴晓桐、陈晖戎、张童、罗奎林、龚魏莉、欧阳琪琪、张璐、黄袁源、余煕玲、黄鹭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党办或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0716-8337988(党办)0716-4172186(人事处)
举报邮箱:cjysgc@126.com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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